代表称不要随意给未婚女性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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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就是三八妇女节,在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女性相关话题总能引起代表委员的热烈讨论。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女性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妇女权益、促进女性发展,代表委员从女性权益保障、婚育问题、就业问题等角度,从各自的领域出发,带来了自己的思考和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罗卫红
生活中仍需追求更多实质性的男女平等
近期,北大女学生对话上野千鹤子的新闻上了热搜,引起各方热议,其中延伸出女性婚姻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卫红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尊重“不婚”女性的选择,对于大龄单身女性要予以包容和关爱,而非歧视。
尊重部分女性的不婚选择
关于部分女性选择不婚的态度,罗卫红认为,要对她们的选择表示理解和尊重。“当下,许多女性越来越独立,她们有自己的事业追求和价值取向,她们可以凭借自身力量闯出一片天地,而不是必须依靠丈夫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当她们事业有成,或者是收入足够养活自己的情况下,可能有些女性对家庭的需求、对男性的依附心理会淡化,因此选择了不婚,这可能是社会高度发展的结果之一,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要尊重她们的选择。”
“不过,换个角度来看,如果都选择不婚,可能会导致人口出生率下降、劳动力不足,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政府可以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适当做一些引导,或用政策去激励,帮助其树立婚姻家庭观念。”罗卫红说。
包容并关爱“落单”女孩
她还关注到“大龄剩女”这个词,“现在有些人喜欢用这个词来形容部分未婚的女性,尤其是一些女孩子三十几岁未婚,往往会被人戴上这顶帽子,我认为不应去贬低她们。客观上,确实有一些女孩因为各种原因‘落单’了,我觉得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有一部分是主观上选择不婚,也有一部分可能是客观原因,有结婚的意愿,只是还没遇到对的人。对于这两部分群体,可能要用不同的方式去引导。”
罗卫红认为,要抓住两个关键词——包容和关爱。“对于这部分‘落单’的女孩,不要随意给她们扣帽子,而要包容她们,并给予关心关爱。对于主观上不愿意结婚的,可在尊重对方的基础上适当用政策激励、积极引导;如果是客观上还没有遇到合适的另一半,可以给她们创造机会、搭建平台,帮助她们寻找另一半。”
努力追求实质性男女平等
罗卫红也关注到,在职场中确实存在对女性的歧视现象。“有的人纯粹认为女性不如男性,这种观念应该被摒弃。也有的企业在招聘时发现对方是个育龄女性,担心她将来生孩子影响工作就不招了,这种客观上造成的对女性的‘歧视’,如果是站在用人单位的角度是可以理解的,但我们也要多想办法,去化解这种困境。”
在实际走访中,罗卫红听到了不少呼吁,比如一些校长、幼儿园园长、医院领导表示,希望给女同志多的单位多分配一些编制,以缓解部分女性员工休产假时带来的人员压力。“生育不应只是女性一个人的事,而需要动员各方力量来给她支持,包括让男性休陪产假、建立生育支持基金等,给女性员工多的单位以适当的补偿,缓解其用工压力,让女员工能够大胆生育,从而为女性营造更友好的工作环境、社会环境。”
“尽管宪法规定了男女平等,但在实际生活中,还存在一些男女不平等的现象。”罗卫红呼吁,“一方面,女性自己要自立自强、自尊自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活出精彩人生;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继续努力追求实质性的男女平等,包括给女性更多的从商、从政的机会。”
文/本报记者 蒋若静
全国政协委员林怡
强化男性育儿责任有利于提高女性生育意愿
用人单位作为用工主体,在创造平等就业环境中举足轻重。今年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书记处书记林怡带来了关于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用人单位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的提案。林怡建议,应通过落实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护法、完善生育假期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落实男性育儿责任、对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方面表现突出的用人单位进行表彰等方式,推动创造男女平等就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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