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钛马迪国际家居”实木餐桌椅质保期内问题不断 消费者想换新被要求“补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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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记者 庞鹤) 当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厂家会频繁推出新型号和新功能的产品,甚至有些型号产品当年生产,当年就停产,配件也随之停产。与此同时,也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售后问题。北京消费者蒋女士目前就遇到这样一件烦心事儿:她2019年购买了“钛马迪国际家居”(北京红星美凯龙西四环商场)的一套实木餐桌椅,用了两年左右椅子就出问题,第一次坏的时候,与厂家联系后调换了新的椅子。但一段时间过后,椅子再次出现问题,这次她找厂家调换时却被告知,这套餐桌椅已停产,不能调换了。
消费者:原型号停产,换新得补差价
据蒋女士介绍,这套实木餐桌椅(一张桌子+四把椅子)看上去挺结实,使用中却“体弱多病”。比如,椅子的座板与支架的连接处多次松动,“吱吱”作响;椅子的固定螺钉脱落。“这套餐桌椅买回来两年内,因为零件脱落或松动异响等原因,4把椅子都让厂家重新更换过。”
蒋女士表示,2022年3月,这套餐桌椅又出新状况:其中一把椅子的支撑木腿连根断裂。这次她联系厂家被告知,这套餐桌椅的型号已经不生产了,因此不能调换。厂家给出的解决方案是让她去商场的专卖柜台选一把其他型号的椅子,厂家可下单调换。但厂家客服申明:“高出原来型号产品价钱的部分,需要补差价。”
“前一段时间,我到专卖柜台看了后发现,新款椅子与我家的原型号椅子样式差别很大,还比当初买的椅子价格高出几百元。我不能接受厂家的解决方案。而且椅子断腿以后,我发现家里另外几把椅子也出现框架不稳的情况。我担心如果再发生质量问题,我是否还得多花冤枉钱?”蒋女士说。
店面销售:不补差价,没办法调换
“钛马迪国际家居”(北京红星美凯龙西四环商场)的一位销售人员在回应此事时表示,我们承诺“三年质保,终身维护”,但是(消费者)在使用时可能会有一些不得当或其他情况,这方面不好说。
该销售强调:“我们说的终身维护是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果我们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我们是维护的。比如说后期用的过程中有磕碰、掉漆的情况,我们可以帮(消费者)维护,但是会有一些费用需要(消费者)承担。三年之内有质量问题,我们都是免费给客户维修、更换的。要是用的时间太久了,我们也不能终身保修呀。”
中国质量新闻网询问“椅子的支撑木腿连根断裂”是否属于质量问题时,该销售说:“我说不好,我是店面销售,可能回答的不是很专业,可报备一下,让专业的人解决。”
三年以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也要收费吗?该销售对此表示,一般该出质量问题,三年之内也就出质量问题了。“后期用的时间长了,再结实的东西也有使用寿命。如果这个产品真的有问题,肯定很多客户投诉,就不是这一家投诉了。”
对蒋女士的诉求,该销售表示,(产品)用了好几年后发生问题,这怎么给她解决,确实没办法给她更换。“我们确实有这种情况,比如说有的产品卖的不好,我们优胜劣汰是要消化掉的,就不再生产了。如果真是我们不再生产的产品,我们也没办法给她更换,只能换我们现有的产品。现有的产品肯定要有价差的,她不补价差我们没办法按照以前的椅子调换。”
蒋女士表示,要是把其他椅子都换新的配成套,按厂家说的“补差价”,她宁愿再选质量信得过的其他品牌厂家。
律师:即使产品已停产,三包期内厂家仍有修理责任
已停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售后要参照什么标准?已停产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可以不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责任吗?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俊丽在接受中国质量新闻网采访时表示,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对部分商品维修更换退货时间作了相关规定。其中,“30日”和“5年”的规定为: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规定》第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规定》第十三条: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该《规定》收取折旧费。《规定》第十五条:在三包有效期内,除因消费者使用保管不当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即使该产品已经停产,但在三包有效期内,厂家仍有责任对其修理,并且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若厂家无法提供修理或零配件更换服务,则应退货处理。”刘俊丽说。
截至发稿时,蒋女士告诉中国质量新闻网,前几日,“钛马迪国际家居”(北京红星美凯龙西四环商场)的销售人员联系她,称会把她的诉求(免费调换两把椅子,一个断腿,另一个有裂痕)向苏州总部汇报,但至今没有音信。
(图片均由消费者蒋女士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