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人电脑上安装非法软件偷窥隐私 男子获刑1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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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通讯员韩玲、杨程、记者包永婷3月24日报道:3月23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化名)涉嫌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8年起,被告人李某在工作期间,利用工作场所中他人与个人电脑分离的间隙,私自在他人笔记本电脑中安装远程控制软件,随即删除软件图标,后通过远程控制他人笔记本电脑进行录屏、摄像、浏览和下载电脑中的私人文件等操作,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27台,对他人隐私进行偷窥。 因公安机关查获了该非法软件后台公司,被告人李某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行为遂案发。公安机关从李某电脑中搜查到大量他人生活影像及隐私照片等。 庭审时,李某表示,其在合理使用正规合法软件远程操作计算机的过程中,萌生了偷窥他人隐私的想法。遂利用工作间隙,私自在他人笔记本电脑中安装了其他非法软件远程控制,偷窥他人电脑中存储信息,并通过控制摄像头远程窥视他人日常生活的实时影像,满足个人偷窥欲。 松江法院认为,李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控制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李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当庭认罪态度较好,最终对其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数字时代个人信息的泄露,所带来的损害后果可能是隐蔽而严重的。法官表示,除了相关部门加强对新兴技术及掌握专业技术人员的监管,并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大家也要强化保护个人信息的意识,不乱安装软件,不乱点击网址链接。公共场所注意保护个人电脑及网络安全,不随意连接不安全的WiFi甚至网银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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