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为“博眼球”晒酒驾与飙车,上海警方:刑拘,五年禁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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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海金山区一男子为博人眼球,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自己酒驾及飙车的视频。
酒精检测男子系酒驾。来源金山公安
视频发布后不久民警找上了门,涉案男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刑事拘留,并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3月2日晚,金山公安分局松隐派出所民警接群众举报,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了多条,自称是酒后驾车的视频,并在视频中炫耀自己汽车的加速性能。经调查,警方迅速锁定了视频发布者马某,并在辖区一农宅内将马某抓获。
面对民警的现场询问,起初,马某极力否认自己酒驾,只是坐在车里拍视频玩,开车的是其表哥。但民警通过调取公共视频,发现在拍摄时只有马某一人在车内,不久后其便驾车驶离了现场,面对铁证,马某当场承认了其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事实。现场民警随即对马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其酒精含量达10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警方立即将马某传唤至派出所开展进一步调查。
涉事男子社交平台记录
据马某交代,当日6时许,其和朋友在一饭店内饮酒聚餐,聚餐结束后,便抱着侥幸心理选择酒驾回去。途中行驶至一较为偏僻的地区后,为了博取网络“老铁们”的关注,借着酒劲,脑子一发热,接连发布了多条视频。
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刑事拘留,并吊销其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在此,金山警方提醒广大群众,酒后驾驶机动车已是违法,酒驾时使用手机拍摄图片、视频传播网络更是错上加错,给社会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希望广大驾驶员在驾驶机动车辆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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