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财经网,✅Shanghai经济网,Shanghai财经频道,上海商业新闻网,上海本地新闻媒体✅

您好,欢迎访问Shanghai上海财经新闻网,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市场监管总局回复关于企业标准公示问题

2023-02-22 17:17来源:未知 频道:上海新闻 阅读: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第一门户网站!
 追踪网络热点,关注财经动态,传播大沪文化,倡导网络新时代!
http://news.shanghaima.com/上海财经网欢迎您!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号】:

21日,市场监管总局回复了网友提出的关于企业标准公示的问题。

问:

标准化法中规定,鼓励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标准进行公示,企业标准的公示不是必须通过该平台公示的。实际中,个别企业为了逃避监管,在自己的网站公示了企业标准,并与平台公示的标准文本不一致。这种情况下以哪个公示为准?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另外,企业会根据监督抽查的情况在平台修改公示的文本,使监督抽查结果由不符合企业标准变为符合最新的企业标准,这种情况,如何判定企业产品的合格情况?感谢专家和领导解答。

总局回复:

您好! 1.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国家鼓励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相关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不论企业通过哪种方式公开标准,均应保证、提供的服务与所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保持一致。根据《标准化法》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为避免出现企业根据监督抽查的情况在平台修改公示的文本进而规避检查的情况,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进行的标准修改操作均有时间标记,监管部门可根据时间记录进行比较和判定。

回复部门:标准创新管理司

本文地址: http://caijing.shanghaima.com/shanghai/14619.html
严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上海财经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上海财经号系信息发布平台,上海财经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有侵权请出示权属凭证联系管理员(3455677927@qq.com)删除!
|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新闻网|上海财经网电子版官网|上海财经网电子版阅读|上海财经大学网站|上海财经媒体|上海财政局网站|上海报业集团|上海财经网专栏|上海财经网东方财经|投诉上海财经网|上海财经网有哪些内容|上海财经网在哪里看|上海财经网地址|上海财经网新版上线|上海财经网新浪博客|上海财经网新闻频道|上海财经杂志|上海财经网APP|上海财经网记者新闻采访|

上一篇:上海首开电子烟罚单:两场所、4人未履行禁烟义务,共罚4400元

下一篇:市场监管总局回复关于企业标准中引用文件的问题

相关推荐


关注我们

    Shanghai财经网,✅Shanghai经济网,Shanghai财经频道,上海商业新闻网,上海本地新闻媒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