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牛肉遇“鬼秤”,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月城分会助力退一赔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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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2023年8月,胡先生在月城某牛肉汤店购买熟制后的牛肉。商家按照胡先生的要求切好牛肉后上秤称量,胡先生感觉秤显示的重量和实际份量有差距,于是要求商家重新称量,结果少了500克。胡先生认为商家对秤做了手脚,要求商家补足份量,遭到商家拒绝。胡先生向江阴市消保委月城分会投诉,请求帮助解决并查处商家的违法行为。
处理过程和结果
月城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合市监局执法人员一同前往该牛肉汤店调查了解情况,核实了胡先生的购买凭证,同时邀请江阴市计量测试检定所的检验员当场对该店使用的电子秤进行了检测。
结果发现,该店使用的电子秤,将5千克基准砝码放置于电子计价台秤上,显示5.00千克,当按下电子秤加减按钮时,所称重数量就发生了变化,点一下加号键,会增加电子秤显示5.50千克重量。经检定,该秤有作弊改装程序,检定为作弊秤。在事实面前,商家承认了自己使用“鬼秤”的违法行为,并按照胡先生购买牛肉的价款进行了退一赔三,胡先生表示满意。
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店使用未经检定(不合格)秤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评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本案中,商家违规使用未经检定的电子秤,欺骗消费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应该赔偿消费者损失,商家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预防“鬼秤”小技巧
第一招:用“眼”观察
查看或留意在用电子秤是否完好(如:铅封)、是否贴有强制检定合格标识,是否处于有效检定周期内。
第二招:用“心”选择
尽量选择计量器具完好、检定标识完整、计量行为规范、诚信水平较高的商家进行消费。出游旅行尽量减少在使用无检定合格标识计量器具的无证摊贩、流动摊贩处消费。
第三招:用“手”核验
消费者可将日常随身携带的物品,如手机、钥匙串等,在经检定合格的电子秤上事先精确称重,必要时在商家电子秤上复秤,如重量差异明显超出合理误差,则要提高警惕。在配备“公平秤”的场所购物,必要时可及时到“公平秤”处复秤,购买活鱼等商品时,建议在宰杀前复秤。
第四招:用“口”监督
消费者如发现或怀疑计量作弊行为,可及时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
(来源:江阴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