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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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B公司承接了一项软件开发项目,聘请小邱任项目开发主管,双方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1月底,项目完成后,劳动合同终止,小邱提出公司应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小邱的要求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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