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心诚电子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近三个月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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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发布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蓬江荷塘)应急罚〔2023〕26号】,涉及江门市心诚电子有限公司。该公司未如实记录近三个月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门市心诚电子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03MA56NAN00F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杏园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蓬江荷塘)应急罚〔2023〕26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
违法事实 | 未如实记录近三个月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适用规则(试行)》(国家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 31 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处罚内容 | 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罚款金额(万元) | 1.000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10-23 | ||||
处罚机关 | 江门市蓬江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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