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舌律师》告诉我们的:公道乱了,所有人都得不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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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空去看了《毒舌律师》,之所以这么迟,因为本地合适的粤语场不好找。
但费事还是值得的,好久没有看过这么港味的一部电影了,港得像回到了20多年前看《鉴证实录》或《刑事侦缉档案》。
其他不说,光看黄子华和林保怡坐在那打嘴仗,就能看100集。
案子其实没有多复杂,只是牵扯到了权贵,看起来就变得扑朔迷离。
普通人要找门路,才能接近业内,权贵一个电话就打到了顶层boss那里,直接操纵整个局势。
无钱无势想斗倒对方,根本蚍蜉撼大树。
单亲妈妈独自带着一个聋哑女儿,安顿孩子睡下之后才敢小酌放松。结果盹一觉醒来,发现孩子倒在桌旁,血流如注。
情急之下送往医院,母亲立刻因为涉嫌虐待被控制起来。
之后女儿竟然不幸丧生,原本的证人当场翻供,所有证据直指母亲故意伤害女童致死,罪上加罪被判17年。
扒姐开始只以为是单身母亲遭遇不幸意外,后来发现孩子父亲当晚也在场。
孩子爹长得挺好,又像黄晓明又像金城武,斯斯文文的医生,经常出入电视台也是个公众人物。
可身份又是豪门赘婿,还随妻姓。
单身母亲立刻变成了见不得光的豪门小三,还是赘婿的外室,天然被唾弃。
豪门的法律顾问在打通关节的时候,特意嘱咐法庭安排一位女法官,因为她老公被小三抢走,所以情感上自然更加讨厌被告。
这样的故事如果放在社交网站上,估计也会有不少人要因为“小三”和“私生子”这样的身份,选择不同情这对母女。
其实,扒姐在看的时候就心生这片内有玄机,女童母亲应该其实是跟富家女有关系的,只不过这段被掐了,放出来的只是一些零星的片段。
二人曾经很暧昧地坐在昏暗灯光下,抽烟姿势又很接近。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真正的小三其实是赘婿本人,富家女看到“一家三口”的合照那么愤怒,其实气的是女童母亲背叛了自己,去过那种所谓的“正常生活”。
或者,更残酷一点,赘婿和小三都是富家女的玩物。
她可以控制甚至通吃他们,但不能容忍他们居然背着自己私下产生关系。
电影里几乎没有体现豪门夫妻有什么感情,但好几次或明示或暗示了富家女和女童母亲并非正常的大婆和小三的关系。
探监那段里要么是被掐了,要么就是富家女去给小三施加一种无声的压力:
你也配跟我斗?
千万不要把这种独占欲当成是“感情”。
俩人即使有过暧昧,富家女仍是毫不留情弄死了女童,并无任何内疚。
回顾过程的时候,也只轻描淡写觉得“野种”讨厌。
对于诬陷了女童母亲,害对方无辜坐17年牢,她根本无所谓:
她这种人,坐一辈子牢都不可怜啊。
“她”是哪种人?
穷苦出身资源匮乏,姿色出众却只能靠依附有钱人换取生活资料。被抛弃的时候,不会比垃圾更好。
开场时候富家女死了宠物狗,悲痛欲绝,让家里给成立基金,以作长久缅怀。
青春貌美的寒门女,还不如豪门的狗。
本片最大的“痛点”,就来源于豪门这种丧失人性又理所当然的傲慢。
出事之后,他们在意的就只是自己的名声。绝不认为自己有错,只觉得“我们不可以被威胁”;
专属律师能在法庭上说出“真相根本不重要”;
受害人?他们完全没有考虑过。
《黑暗荣耀》里妍珍从小霸凌虐待同学,被叫到警察局,母亲也只是斥责她没用,耽误了自己做法事的时间。
妍珍辩解说我又不知道会闹这么大,母亲却表示,我正是失望这一点。
你竟然连个穷丫头都应付不来。
长大后的妍珍和当年霸凌的对象文同恩相遇,文同恩说自己当时被他们逼迫得差点活不下去,直到现在回顾过去都很痛苦。
但霸凌者反问,那你为什么不干脆去死啊?
文同恩说,凭什么呢,凭什么你这种坏女人活得好好的,我就得去死?
或许支撑人等到最后的,无非也是一点不甘心:
“凭什么?”
《毒舌律师》里的林凉水,开始是不甘心自己辛苦工作、却因为不肯捧臭脚而蹉跎岁月。
后来因为自己终于肯捧臭脚,对有钱人笑脸相迎,处处替他们考虑,以为自己热情周到,结果对方却当庭翻供,打他个措手不及。
不仅官司输了,名声都搞臭了,更要命的是,他输了就代表无辜的人被害坐牢。
他虽然是个衰人,却绝不是坏人,有钱人明明可以有很多退路,但他们却处处做绝,践踏底线。
电影刚出来的时候,有很多网友发现这跟当年的“名模彭楚盈白骨案”很相似。
不是案情像,而是死者同样牵扯到豪门,整个司法系统都默不出声,只有一位女律师翁静晶挺身而出,愿为死者讨公道。
整个过程同样历尽艰辛。
只不过翁静晶本人是出身豪门,接触的都是名流,嫁得也是豪门,自己又能力卓越。
但强悍如她想要帮助穷人对抗权贵,一样费尽周折。
电影里林凉水本身是底层市民,条件远不如翁静晶,对方随意找点借口,就能让他被监禁48小时,只为了错过庭审时间。
豪门能带着满堂的大律师坐在观众席,他们可以挤走媒体,假装“普通市民”,在公堂上打手语提示证人篡改供词。
这个场面在电影上美感十足,但在现实里却是暗无天日。
为讨回公道熬夜查看卷宗,不放一点蛛丝马迹,最终也找到了突破口。
从豪门旁听到放大镜看照片,其他包括找到证人做假证、翻供,对方律师了解案情之后同样放水,都和翁静晶那时的情况一模一样。
放水的理由也基本相似,他们虽然为各自代理人办事,但是必须要维护法律本身的公平正义,不能允许有人凌驾于法律之上。
你可能觉得他太“不食肉糜”,可它是正确的。
豪门的傲慢,是他们的致命伤。
他们总觉得自己高高在上无事不成,平民百姓在他们眼里如同蝼蚁,直接碾死就完了,根本不必讲道理。
秦王说,布衣之怒,亦免冠徒跣,以头抢地尔。
老百姓就算极致愤怒,不过只能呼天抢地罢了。
可他们不知道“蛇有蛇道鼠有鼠路”,真想膈应你,也不是没办法。
“不能让那帮有钱人花几个臭钱,拿我们当猴子一样耍。”
最重要的是,豪门自己心里知道对错,才会找各种荒谬的理由为自己开脱。因为心虚,他们在证词里漏洞百出;因为畏惧,才大费周章赶走媒体。
《黑暗荣耀》里,妍珍知道了文同恩做自己女儿的班导,立马揪着女儿问,有没有人拿很烫的东西碰你?
女儿却很奇怪,为什么要拿很烫的东西碰身体?那样应该被骂。
在名模白骨案最后,凶手仍然没有伏法,甚至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
因为年代久远,也有很多关键证物消失,彭楚盈还是被定义为意外死亡,彻底成为一桩悬案。
翁静晶没有太愤怒,她见过太多风浪,知道这不过是现实:
在大世界里,小人物是没有公义的。
现实里没有完成的,电影用爽剧的情节完成了,官司翻盘获胜,坏人受到处理,比TVB情节还过瘾。
你可以觉得这是普通人yy,只能靠电影爽一把。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到头来总是“天有眼”,公平正义不会消失。
不要以为穷人没用,“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他们一样能要你狗命,因为你错了,后果自负。
黄子华在采访中解释,电影里这些律师们是一种“侠义”,讲究公道,这是一种需要广泛宣传的价值观。
是否“侠义”另当别论,但“公道”确实是珍贵的,因为它是正确的理想。
公道乱了,所有人都得不到好处。
至于电影里说的“every thing is wrong”,到底包括哪些?
赘婿宁可害死亲生女儿,也要保护豪门妻子;
观众席上的大律们能被权钱收买坐视不管;
普通人必须赌上全部身家才有机会撬动一丝铁板;
豪门输了依旧顺风顺水,穷人赢了仍然夹缝里生存;
……
但扒姐也明白,电影只能提出问题,不能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