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市财政局下达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443万元,以应对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的增支影响,市财政局安排专人回访,保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农民得到实惠。这是记者10月8日从市财政局了解到的。
本次补贴资金的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农民是种粮的主体,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力量。”市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负责人介绍,截至目前,中央共下达我市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共计5375万元,均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补贴资金的发放,进一步减轻了农民种粮成本,稳定种粮农民收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为我市夺取全年粮食丰收奠定坚实基础。